各单位:
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,深化落实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》,弘扬人民教师高尚师德,营造尊师重教良好社会风尚,激励广大教师以实际行动和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,教育部决定在第38个教师节前组织开展2022年度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推选范围和条件
推选范围:在教书育人方面作出突出贡献、曾获省部级(含)以上荣誉称号的各级各类学校教师。
被推荐人选基本条件: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忠诚于党和人民的教育事业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坚持践行“四有好老师”“四个引路人”和“四个相统一”要求,政治强、情怀深、思维新、视野广、自律严、人格正,教书育人成绩显著,贡献突出,事迹感人,享有很高社会声誉,具有重要影响力,人民群众公认。
二、推选名额
我校可限额推荐1人至省教育厅。各单位限额推荐1名候选人,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。
三、推选要求
(一)要严把思想政治关,把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深刻领会“两个确立”的决定性意义,增强“四个意识”、坚定“四个自信”、做到“两个维护”、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基本要求,以师德表现、工作实绩与贡献作为衡量标准,精心甄选,严格推选。
(二)要以事迹为基础,推选在教育教学一线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。
(三)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、农村边远地区、民族地区教师以及在抗击疫情、乡村振兴中涌现出的优秀教师典型。
(四)要积极配合中央媒体,创新活动形式,提高社会公众参与度,大力宣传广大优秀教师的先进事迹。
(五)请各单位于2022年6月1日(周三)下班前将推荐报告及候选人材料报送至学校人事处师资科,逾期视为不推荐(材料有关要求见附件)。
附件:1.候选人材料报送须知
2.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荐表
3.候选人详细事迹材料样例
4.2022年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情况表
人事处
2022年5月31日
(联系人:唐琬瑜,联系电话:61648070)